| 拟规划新建汽车加气站公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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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09-08 14:37 文章来源:生产资料流通处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其它 |
根据各市商业局申报,依据《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》(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)、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》(SB/T 10390—2004)、《关于做好汽车加气站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辽商联发[2005]248号)以及国家有关文件要求,拟审批同意规划新建下列汽车加气站,现予以公示:
1、在在阜新市振兴路38号规划新建汽车加气站一座。
本公告发布后,社会各界人士对以上拟审批同意事项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9月15日前以电话、信函、亲访等方式向省商业厅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。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。
联系电话:024-86892052。
通信地址: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生产资料流通处(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7号)
邮政编码:110032
辽宁省服务业委员会
二○○九年九月八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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